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东莞窗口提出申请,填写业务表单及上传电子材料。纸质材料可通过现场或邮寄提交至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所在地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申请窗口。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核验,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凭证》;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受理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各分局取证窗口领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所在地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凭证》;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受理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各分局取证窗口领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