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优势:
①与个人独资企业相比较,合伙企业可以从许多的合伙人处筹措本钱,合伙人一起归还债务,减少了银行贷款的风险,使企业的筹资才干有所提高;
②与个人独资企业相比较,合伙企业可以让更多出资者发挥优势互补的效果,比如技能、知识产权、土地和本钱的协作,并且出资者更多,事关自己切身利益,我们一起出力策划,集思广益,提高企业归纳竞争力;
③与一般公司相比较,由于合伙企业中至少有一个负无限责任,使债权人的利益遭到更大维护,理论上来讲,在这种无限责任的压力下,更能提高企业许诺;
④与一般公司相比较,理论上来讲,合伙企业盈余更多,由于合伙企业交的是个税而不是企业所得税,这也是其高风险本钱的收益;
合伙企业的劣势:
①由于合伙企业的无限连带责任,对合伙人不是十分了解的人一般不敢入伙;就算以有限责任人的身份入伙,由于有限责任人不能参与事务办理,这就产生有限责任人对无限责任人的忧虑,怕他不一心一意的干,而无限责任人在分红时,觉得一切运营都是自己在做,有限责任人就凭一点本钱投入就坐收盈余,又会感到委屈。因此,合伙企业是很难做大做强的;
②虽说连带责任在理论上来讲有利于维护债权人,但在现实生活中操作起来往往不然。如果一个合伙人有才干还清整个企业的债务,而其他合伙人连还清自己那份的才干都没有时,按连带责任来讲,这个有才干的合伙人应该还清企业所欠一切债务。可是,他如果这样做了,再去找其他合伙人要回自己垫付的债务就麻烦了,因此,他不会这样独立承担一切债务的,还有或许连自己的那一份都等我们一起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