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标如何申请注册
1、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到商标局国际注册处提出注册申请;
2、商标局收到手续齐备的申请书件之后,审查相关材料,符合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3、公告后三月内,无人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国际商标申请所需资料
1、提交申请人的姓名、地址、国籍;
2、提供商标的中文或外文名称,如客户的商标未曾在国际当地使用过,则须准备“使用意向证明书”;
3、提供20份清晰商标图样(2*2/8*8);
4、黑白商标图样8个(彩色或灰黑不可);
5、所申请的商品或服务类别;
6、填写申请表1份,申请表必须由申请人签署或由代理人签署;
7、基于已在国际使用的,提供最早在国际使用的日期;一件能显示商标在国际使用的任何样本。
8、基于意向使用的,待申请批准后六个月内提交使用说明书
9、基于本国注册为基础,提交本国注册当局出具的本国注册证明文件
10、申请人身份证/公司执照复印件
11、每份申请还需附实用标签10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实用标签的,可以用商品或其外包装的照片代替,但需突出商标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