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要走如下程序:
1、提出注册申请;
2、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完成;
3、公告异议,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
4、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中给出了商品和服务大致的分类原则,申请人可以查阅。一般来说,类别标题中所列的商品或服务名称原则上构成这些商品或服务大致所属范围的一般性名称。所以要确定每一种商品或服务的分类,就得查看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分类表。